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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农林发〔2018〕2号关于在全市开展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的通知
来源:农林局 作者:管理员 加入时间:2018-01-10韩农林发〔2018〕2号
韩城市农林局
28365
关于在全市开展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的
通 知
各教育组、市属学校、局直单位:
目前,中小学生进入假期,加之临近春节,林区燃放烟花爆竹,玩火等野外用火行为较多,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巨大压力。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,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,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,现就加强春节期间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,提高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管理
中小学生是森林防火的特殊群体,属于重点防范对象。从近几年我市多起火灾的起火原因来看,进入寒假后,由于学生玩火引起森林火灾情况较多。因此,各学校领导、教师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在假期内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,把学生的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教育,采取多种措施,强化学生爱林、护林、防火安全教育意识,为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及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做出极其重要的作用。
二、多措并举,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防火安全知识教育
学校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,要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,常抓不懈、不能放松。要通过经常性地上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、办森林防火专刊或黑板报、写森林防火作文、举办森林防火主题活动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,教育学生爱护森林、保护森林,使中小学生充分认识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发生森林火灾的危害性,树立牢固的森林防火观念,增强森林防火意识。同时,各中小学校要在学生放假前,对在校学生普遍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教育课,结合森林火灾典型案例,教育学生不要在野外玩火,更不要带火种进入山林或在林内林缘野炊、玩火、燃放烟花爆竹。生活在林区周围的学生更要增强防火安全意识,在生产、生活中注意用火安全,防止发生意外事故。节假日期间,学校与学生家长要保持密切联系,密切注意学生的思想行为动态,严防学生携带火种单独外出,防止发生意外。
三、带动宣传,充分发挥中小学生的宣传辐射作用
防火宣传作为森林防火工作最有效的形式之一,不但要在林区加大对群众的宣传,同时,也要做好对中小学生防火安全教育宣传工作,要利用学生多数居住在农村的有利条件,积极引导和鼓励学生参加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防火宣传活动,充分发挥中小学生的辐射带动作用,在做好家长防火安全工作的基础上,提醒左邻右舍节日期间出游时注意防火安全,防止一时大意引发火灾事故。
四、以人为本,严禁组织中小学生扑救森林火灾
牢固树立“以人为本、安全第一”的思想。林区发生森林火灾后,严禁各学校组织或鼓励学生上山扑救森林火灾。对学生自发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行为,学校和家长要果断、及时予以制止。学生在发现森林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学校老师、家长、当地政府或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(0913-5197805 0913-5282265)、119或者110电话,不要参与火灾扑救工作,确保自身安全。
韩城市农林局 28365
2018年1月10日